-
一、統計範圍及對象:凡本市註銷(移出)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,均為統計對象。 二、統計標準時間:以1至12月之事實為準。 三、分類標準:橫項依「障礙類別」分;縱項依「性別」、「死亡者年齡」及「註銷(移出)身心障礙證明原因」分。
詮釋資料更新時間: 2023-03-14
-
一、統計範圍及對象:凡通報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情形接受保護通報者,均為統計對象。 二、統計標準時間:第1季以1至3月、第2季以1至6月、第3季以1至9月、第4季以1至12月之事實為準。 三、分類標準:橫項依「通報類型」及「障礙等級」分;縱項依「障礙類別」及「性別」分。 四、詳細資料及描述,請參照「臺中市公務統計網資訊網-各機關公務統計方案查詢」。
詮釋資料更新時間: 2023-03-06
-
一、統計範圍及對象:凡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所執行案件,均為統計對象。 二、統計標準時間:上半年以1至6月、下半年以7至12月之事實為準。 三、分類標準:依被害人之「性別」、「國籍別」及「就學狀況」分。 四、詳細資料及描述,請參照「臺中市公務統計網資訊網-各機關公務統計方案查詢」。
詮釋資料更新時間: 2023-03-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