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統計標準時間:第一季以3月底、第二季以6月底、第三季以9月底、第四季以12月底之事實為準。統計範圍及對象:凡本市無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直系血親卑親屬未居住於同縣市之65歲以上獨自居住、同住者無照顧能力、65歲以上夫妻同住者或經本府社會局派員訪視評估需列冊關懷之老人,均為統計對象。
詮釋資料更新時間: 2023-08-15
-
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服務為保障獨居長者生命安全,於家中裝設主機與隨身按鈕,中心24小時全天候監測求救訊息,視服務對象需要,提供意外事件及緊急事件單位之聯繫,並進行緊急事件聯絡人之通知與後續處理狀況之追蹤。
詮釋資料更新時間: 2023-07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