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水資中心回收水免費供市民取用一覽清單(
備註:
1.回收水使用用途 依據建築物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建議事項限於景觀澆灌、沖洗馬桶 、 地面清洗及灑水抑制揚  塵使用,尚不適合與人體有直接接觸之用途 如飲用、盥洗等
2.回收水取用規定:
  (1)取用時間: 9 00~16 00
  (2)進廠取水請自備容器並向警衛室登記,依序取用。
  (3)倘有大量取水需求,如以水車載運者,請事先電話登記,預約進廠取水時間,每次取水時間限 20 分鐘。
  (4)取用時間以外如有需求請事先電話聯絡廠方另行協助。)